水苏糖作为合法食品原料,需按照我国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等相关国标要求如实规范标注,不得违规标注保健或治疗类功效。
1、基础配料标注规则:如果水苏糖作为添加配料加入预包装食品中,需要按照配料添加量占比,从高到低排序放入配料表,原料名称直接标注“水苏糖”即可,若要明确原料来源,可补充标注“水苏糖(来源于泽兰)”,符合国标原料命名要求。

2、功效声称标注要求:水苏糖属于益生元类食品原料,仅可标注国标允许的食品属性相关声称,比如标注“属于膳食纤维”“有助于维持肠道正常功能”这类合规的营养声称,绝对不能标注对疾病的治疗、预防功效,也不能违规标注保健功效。
3、特殊产品标注要求:如果是单一原料的纯水苏糖食品,除了标注配料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贮存条件等基础强制信息外,还要明确标注生产方信息、食品生产许可文号,不得将普通水苏糖食品冒充为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或保健食品标注。
标注水苏糖核心要遵循真实合规的原则,提前对照国标要求核对标签内容,可避免违规标注带来的经营风险。